
【影片重溫|生命研經栽培課程 第五課】李錦彬牧師主講。
本文根據上述錄影整理,是第七課的內容撮要;完整的逐節資料、經文分析與課後討論見《生命研經》教師本。
這一課在《生命研經》書中排第七課,課堂上則安排在第五堂講授,所以影片標示為 EP5。
一個住在墳塋裏、連鐵鍊也鎖不住的人,沒有人能制伏他,也沒有人敢行經那條路。耶穌卻特地渡過加利利海去找他。那一天過後,他成了耶穌在世上第一個差出去的傳道人。
本文重點
- 耶穌為救這一個人,容讓二千頭豬闖下山崖。一個靈魂的價值,最低限度等如二千頭豬所值的錢。
- 這是聖經中記載得最詳細、最完整的鬼附個案。污鬼的異常能力、名字、以及牠對靈界的認識,都在這一段經文裏。
- 污鬼一開口就叫出耶穌的真正身份:「至高神的兒子」。當時連門徒也未掌握得到。
- 那人原是一文不值的,得釋放之後卻走遍低加波利十座城。他所做的,遠超耶穌所吩咐的。
馬可福音五章記載耶穌在格拉森從一個人身上趕出一群污鬼。以下是這段經文的解構,以及《生命研經》第七課的分段與主旨撮要。
本頁內容
本課主旨
鼓勵一個初信耶穌的人,好像文中的主角那樣,為了報答耶穌對他的恩情,到處述說神的大能與憐憫,同時以第一時間帶領自己的親屬歸向耶穌。
經文:馬可福音五章 1–20 節
5:2 耶穌一下船,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他。
5: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裏,沒有人能捆住他,就是用鐵鍊也不能;
5: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,鐵鍊竟被他掙斷了,腳鐐也被他弄碎了;總沒有人能制伏他。
5:7 大聲呼叫說:「至高神的兒子耶穌,我與你有甚麼相干?我指著神懇求你,不要叫我受苦!」
5:9 耶穌問他說:「你名叫甚麼?」回答說:「我名叫『羣』,因為我們多的緣故」;
5:13 耶穌准了他們,污鬼就出來,進入豬裏去。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,投在海裏,淹死了。豬的數目約有二千。
5: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裏,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,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,坐著,穿上衣服,心裏明白過來,他們就害怕。
5:19 耶穌不許,卻對他說:「你回家去,到你的親屬那裏,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,是怎樣憐憫你,都告訴他們。」
5:20 那人就走了,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,眾人就都希奇。
(以上為摘錄,全段經文見教師本。參考馬太福音八章 28–34 節以及路加福音八章 26–39 節。)
經文解構
上文下理:要由馬可福音四章 35 節讀起
這一次仍然用「上文下理」的方法來解構經文。第二課講撒該的時候,上文「駱駝穿過針的眼」只是襯托,兩者沒有直接關係;今次所查考的經文,卻是與上文有直接關係的。
耶穌在這一次行程中先後完成了兩件事。首先,祂控制了「自然界」的風和海;另一方面,祂又為了拯救一個被鬼附的人,戰勝一個靈界的惡魔。這兩件事似乎風馬牛不相及,但深入研究之後便會得出一個結論:原來它們是分不開的。
一、污鬼
世界上有很多人聲稱親眼目睹、親耳聽見千奇百怪的撞鬼例子,但真正屬於鬼附的卻是少之又少;能夠平實地、詳細地記載下來可供研究的個案,更加是碩果僅存。以下就是聖經中一個最詳細、最完整的鬼附個案。
異常能力(4 節)
事情一開始,聖經就描述那人擁有一種異常的能力:「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,鐵鍊竟被他掙斷了,腳鐐也被他弄碎了,總沒有人能制伏他。」
把鐵鍊掙斷、將腳鐐弄碎,對常人來說是匪夷所思的。然而這個人不但一次、兩次,甚至是屢次都能夠那樣做,並且當時有許多人可以作證。他們試過很多方法,最後都沒有人能制伏他。
當然單憑這一個特徵,並不足以確立這是與靈界有關的個案。最有力的證據,是以下由耶穌所提供的方法。
擁有名字(9 節)
污鬼是一種靈界的存在物。若果不是依附在一個人的身體裏,我們很難知道牠的存在,也很難與牠接觸。那麼,我們怎樣知道污鬼附在某一個人的體內呢?
耶穌在這裏給了我們一個最佳的試驗方法,就是查問對方的名字。
耶穌進入耶利哥的時候,與一位從來沒有會過面的稅吏見面,立時之間就叫得出撒該的名字。可見耶穌是從來不需要問人姓甚名誰的。但今次耶穌和那被鬼附的人見面,開口第一句話就問:「你名叫甚麼?」
對方的回覆也非常奇怪:「我名叫『群』,因為我們多的緣故。」
單是這一個回答,就看得出在那人裏面竟然存在另一個靈,而且是眾數的,因為牠們稱呼自己是「我們」。「群」這個名字指著羅馬軍隊的編制單位而言:一「群」士兵即是等如一「營」軍隊,數目大概由三至六千不等。牠這樣回答,是要表明自己擁有一定的實力。
不但如此,「群」在英文翻譯為 Legion,而且是用大楷寫的,顯示牠們在靈界中屬於高級的一種。

透視奧祕(7 節)
經耶穌簡單的一問,污鬼就把自己真正的身份暴露出來。
污鬼既然是靈界的存在物,能力遠遠超過人類。這不但是身體上力大無窮,更重要的是牠可以知道很多不為人知的靈界真實情況。單是五章 7 節那一句話,就透露了以下幾件事。
A 耶穌的身份。 當時一般人對耶穌的認識,在肉身上來說,祂就是拿撒勒人約瑟的兒子。連門徒與祂相處了一段時間、親眼看見祂行了不少神蹟,仍然無法掌握祂真正的身份。平靜風浪之後,他們還彼此對問說:「這到底是誰,連風和海也聽從祂了!」怎知耶穌一遇上這個被鬼附的人,竟然被污鬼一語道破:原來就是「至高神的兒子」。
B 彼此的關係。 一位是至高神的兒子,對手是擁有一定能力的群鬼。然而污鬼還沒有展開任何爭鬥,就已經表明自己是輸家,大聲對耶穌說「不要叫我受苦」。可見耶穌在能力上是完全佔上風的。
C 時間的局限。 污鬼雖然知道自己不及耶穌,但牠同時知道耶穌暫時不能對付牠,原因就是「時候還沒有到」。這就好像一個業主把房子租了給住客:合約還沒有完結,業主得不到住客同意,就不能貿貿然進入自己所出租的物業。所以有一點要清楚知道:現時這一個世界是屬於魔鬼的,因此耶穌的權限受到相當的限制。
D 預定的結局。 世上所有被造之物有一天都會來到終局,污鬼也不例外。牠知道自己的存留是有時間限制的,也知道將來結局要去的地方,就是「無底坑」。「無底坑」這個名詞在聖經中曾經有八次提及,除了這裏,其餘都出現在啟示錄。可見牠所說有關靈界的事並非虛言,而且是牠獨家所發佈的資料。
E 無比的尊重。 當時社會有很多人對耶穌表示尊重,稱祂為夫子,但都不及污鬼所表現的那麼尊重。牠俯伏主(路八 28):遠遠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祂,來到面前俯伏下來。牠懇求主(7 節):用「懇求」而不是「要求」。牠央求主(12 節):想附到豬群裏去這麼簡單的一件事,也要先徵得耶穌批准。其實污鬼大可以不理會耶穌,自己靜靜地附到豬群那裏去。綜合這三點可以看見,污鬼不論在態度、言語和行動上,都對耶穌表示無比的尊重。
二、耶穌
一位擁有這麼大能力的主,竟然願意去到一處被猶太人摒棄的地方,而那地方還是一片荒蕪、陰森可怖的,為的是要救拔一個被人遺棄的人。單是這一點就值得我們敬佩。而在整件事的背後,耶穌在那人身上施行的恩典,還有很多是我們不知道的。
面對風浪(可四 35–41)
馬可福音四章 35 節指出,是耶穌主動吩咐門徒要渡到那邊去。之後海中起了暴風,波浪打入船內,船內的水快要滿的時候,耶穌竟然在船尾枕著枕頭睡覺。祂很清楚自己必定不會死於暴風之中,因為聖經早已預言祂是要死在十字架上的。
耶穌怎樣平靜這場風暴呢?「耶穌醒了,斥責風,向海說:『住了吧!靜了吧!』風就止住,大大地平靜了。」
風和海本是自然界最普遍的事物,為甚麼耶穌要平靜它們?更奇特的是祂用了「斥責」的方式。可見耶穌真正斥責的並不是風和海,而是在背後興風作浪的污鬼。 這正好與聖經所記耶穌用「斥責」去驅趕邪靈的方式不謀而合;而用「斥責」去控制大自然,在聖經中也是唯一的一次。
聖經特別用「忽然」來形容這場暴風的起因,正好表明背後是事有蹊蹺的。耶穌定意要去格拉森拯救那人,污鬼們亦早有備而戰。有理由相信那場風浪是牠們所攪動的,目的是想浸死耶穌和門徒。
昔日耶穌冒著生命危險渡過加利利海,為的是拯救那一個人。今天耶穌卻為了我們的罪,甘願犧牲自己的性命,死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。所以耶穌今天對我們的恩情,比起昔日對那人更加偉大。
心懷憐憫(1 節)
就範圍去計算,若不是那人主動來迎著耶穌,耶穌便要在整個墳塋和山中去尋找他。最令人難以忍受的,是面對當事人赤身露體、蓬頭垢面、兇惡非常。這樣的一個人是被眾人所厭惡的,有誰會關心他呢?然而耶穌卻不辭勞苦,專程來到格拉森尋找他,之後不久又返回原來的地方。這純粹是出於耶穌對那人的憐憫心腸。
另一方面,耶穌今次的行程非比尋常。在祂傳道的生涯中,這是唯一一次前往這麼大、那麼遠的一個外邦社群工作,甚至有違祂日後打發門徒傳道時所提出的原則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,撒馬利亞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。」
我們稱這一處為外邦人的地方,是因為猶太人是不會飼養豬隻的。耶穌為了拯救這一個人,突破了猶太人傳統上一種極大的規限。
看重人命(13 節)
耶穌為了拯救這一個人,容讓污鬼附到豬群裏去。結果因此而淹死的豬,數目大約有二千隻。
耶穌一定看這個人的靈魂,比二千頭豬更加寶貴。所以我們可以說,在耶穌的眼光中,一個人靈魂的價值,最低限度應該等如二千頭豬所等值的金錢。
究竟二千頭豬在今天值多少錢呢?街市肉食鋪所買的豬,一般重量介乎一百八十至二百二十斤左右,以中位數計,假設一頭豬等如二百斤,那麼二千頭豬大約合共有四十萬斤豬肉。就當一斤豬肉二十元(香港其實不止這個價,這裏取一個偏低的整數),所以二千頭豬大約等值港幣八百萬元。
這是刻意從寬的估算。物價會變,但結論的方向不會變:一個靈魂的價值,最低限度等如二千頭豬。
請不要忘記,這一個人雖然地位卑微,又被眾人遺棄,但他的靈魂仍然是價值不菲的。

三、村民(14–17 節)
耶穌把污鬼趕走以後,那裏的村民理應向耶穌道謝。怎也想不到,「合城的人」竟然出來央求耶穌離開那地方。
很明顯他們請耶穌離開,是因為約有二千頭豬闖下山崖淹死了,令他們在經濟上遭到巨大的損失。但更重要的原因,是他們不曉得耶穌就是至高神的兒子。若果他們認識耶穌真正的身份比污鬼更有能力,試問有誰敢央求耶穌離開呢?
說來也很諷刺:這裏的村民沒有能力把污鬼趕走,唯有無奈地容許牠們阻礙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危害安全;反觀污鬼很清楚知道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,連附到豬那裏去這麼簡單的一件事,也必須徵得耶穌批准。
昔日那些村民大部份也不在現場。他們之所以知道這件事,是因為「看見這事的,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」。所以可以說,他們對耶穌的認識純粹基於人云亦云。
眾人央求耶穌離開,一方面是因為對耶穌缺乏認識,所以對主毫無尊重;另一方面,又為了錢財和物質而摒棄耶穌。類似的情況在現今世代也很常發生:有人為了賺錢、進修、嗜好、宴樂等等的緣故,對信仰和屬靈的事物既缺乏認識,也不會發生興趣。
給人拒絕從來不是一件好受的事,更何況對方是曾經接受過自己幫助的人。耶穌是可以不離開的,甚至可以運用權柄去教訓他們。然而祂依從了他們,無奈地離開。表面看來他們已經完全放棄了耶穌,但耶穌仍然對他們不離不棄,甚至為他們預備了一位福音使者。

四、那人
那曾經被鬼附的人原是被眾人所唾棄,自己也失去了控制:他不但用石頭砍自己,而且赤身露體遍山走。從人的價值來看,根本就是一文不值。但自從主把他身上所有的群鬼趕走以後,他便「坐著,穿上衣服,心裏明白過來」。單是這一句話,就已經表明他得回自主的能力。
順帶一提,被鬼附和精神病有一個很重要的分別:鬼附的起因是突然而來的,當污鬼離開人的身體以後,那人便可以立刻復原;而精神病患者是由於身上的壓力到了承受不住的地步,病才會爆發出來,所以要復原也需要時間才能逐漸回復過來。
這一個人為了感恩圖報,主動來到耶穌跟前,懇求要和耶穌同在。但很奇怪,竟然遭到耶穌拒絕。這是我們在聖經中所看見一個絕無僅有的事例。耶穌反而吩咐他:「你回家去,到你的親屬那裏,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,是怎樣憐憫你,都告訴他們。」
認識神的憐憫(3 節、4 節、19 節、路八 27、太八 28)
文中這一個格拉森人,可算是一個孤苦伶仃、人見人怕,甚至是沒有人會喜歡、會留意的人。單從外表看來,已經可以肯定他是一個失常的人:
綜合以上種種,文中的格拉森人在一般人心目中已經成為一個沒有價值的人。然而若不是耶穌憐憫他、主動到荒山野嶺來拯救他,他便沒有翻身之日。
所以每一個被主拯救的人都應該知道自己從前是何等無知、荒謬、叛逆;實在不配接受神的恩典。但因著主的憐憫,我們可以成為一個擁有美好生命與活力的人。為這緣故,我們應該曉得向主感恩圖報,好像文中格拉森的人一樣,盡力向人、特別是自己的親人傳揚福音。
- 孤僻成性(3 節):聖經一開始就介紹他住在墳塋裏。世界上有誰願意住在一個陰森可怖的地方?這反映他在個人性格上孤僻成性。
- 離群獨居(19 節):耶穌後來吩咐他回到自己家中和親屬那裏,可見他是有親戚朋友的。既是這樣,家人又怎會贊成他遷到墳塋裏居住?大抵他在人際關係上出現了嚴重的問題。
- 失去自制(4 節):表面看來他好像擁有天生神力,沒有人能制伏他;但實際上他是失去自制能力的,因為他竟然用石頭砍自己。
- 不知羞恥(路八 27):路加福音八章 27 節描述他很久沒有穿衣服,直到耶穌把污鬼都趕走以後才穿上衣服。期間他赤身露體卻從來不曉得羞恥,因為身心靈已經被污鬼完全控制。
- 眾人所棄(太八 28):他不但無家可歸,更沒有家人照顧。根據馬太福音八章 28 節,那兩個人極其兇猛,甚至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。
認識神的作為(20 節)
認識神的憐憫、肯定自我的價值之後,更要進深一步追求認識神的作為。這一個曾經被鬼附的人原本對神一無所知,但透過耶穌的拯救,他認識到耶穌是一位滿有大能的主:即使是大自然的風和海也聽命於祂,就連超自然的靈界力量,也完全屈服在祂的權柄之下。
原來不論「自然界」和「超自然界」都在耶穌控制底下。但唯有人因為擁有「自由意志」,才有能力去拒絕神。因此要藉著人的努力去傳揚耶穌,才能使人歸入主的名下。合城的人已經請耶穌離開他們的鄉村,祂又怎可以再留下來向他們傳道呢?正是這個緣故,耶穌拒絕了那人跟從祂的要求。 耶穌已經成為格拉森不受歡迎的人物,但這一個人卻是格拉森的原居民,是他們沒有權請他離開的。向他們傳福音的責任,就很自然落在這一個人的身上。
那人本是格拉森人,理當回到自己的家鄉傳道,但他竟然走到低加波利去。究竟他有沒有聽從耶穌的吩咐呢?
翻開地圖就會水落石出。格拉森只不過是一條人口稀少的鄉村;而低加波利橫跨三個省,有十座城分佈在其中。假若一座城有兩三條鄉村,十座城就最少有二三十條鄉村那麼大。所以那人所做的,肯定超過耶穌所吩咐的十倍以上。
這一個人用現代的話來說,就是一個剛剛決志信耶穌的人,而且從來沒有學過任何傳福音的技巧。他所傳的最主要就是自己的經歷和見證。要在眾人面前講述自己曾經被鬼附的經過,實在需要很大的勇氣。然而他竟能夠在短短時間內,令到整個低加波利十座大城的人都因他的緣故感到希奇。
第四課提過,若果那時有傳福音比賽,撒瑪利亞婦人應該位列亞軍。冠軍就是這一個人。
他昔日成為耶穌在世上第一位所差出去的宣教士。照樣,每一個相信耶穌的人,今天主也同樣要差遣你,返回自己的家中,將主為你所做的何等大的事、怎樣憐憫你,都告訴你的親屬們。

結語:這一課關於靈界的四個結論
這是一個鬼附的個案,內中牽涉很多有關靈界的資料:污鬼擁有甚麼能力、耶穌的真正身份、以及人拒絕背後的真正原因,都與靈界息息相關。綜合如下:
一、靈界是真實的。 不論神、天使、污鬼,都是存在靈界當中。
二、文中的污鬼雖然擁有無比的能力,但卻始終也要懾服在耶穌基督的名字底下。
三、耶穌為救一個人的靈魂,寧願犧牲二千頭豬,可見人的靈魂是非常寶貴的。
四、傳道是一項搶救人靈魂的工作。 所以一個人若有傳道的熱忱,就必須先要認識神憐憫人的作為。
常見問題
格拉森在哪裏?為甚麼說那是外邦人的地方?
格拉森在加利利海那一邊(可五 1「海那邊」),是一條人口稀少的鄉村。我們稱它為外邦人的地方,是因為當地有人大規模養豬,而猶太人是不會飼養豬隻的。馬太福音八章 28 節稱那地方為「加大拉」,馬可和路加則用「格拉森」。馬太是寫給猶太人看的,而「格拉森」是外邦人對那地方的稱呼。
污鬼為甚麼叫「群」?
因為牠們多的緣故。「群」指著羅馬軍隊的編制單位而言:一「群」士兵等如一「營」軍隊,數目大概由三至六千不等。英文翻譯為 Legion,而且用大楷寫,顯示牠們在靈界中屬於高級的一種。牠這樣回答,是要表明自己擁有一定的實力。
怎樣分辨一個人是被鬼附還是精神病?
兩者有一個很重要的分別:鬼附的起因是突然而來的,當污鬼離開人的身體以後,那人便可以立刻復原;而精神病患者是身上的壓力到了承受不住的地步,病才會爆發出來,所以要復原也需要時間逐漸回復。經文中那人在污鬼離開之後,隨即「坐著,穿上衣服,心裏明白過來」。
為甚麼耶穌一開口就問污鬼的名字?
耶穌是從來不需要問人姓甚名誰的,祂進入耶利哥時就立刻叫得出素未謀面的撒該的名字。今次祂卻開口先問「你名叫甚麼」,是給我們一個試驗的方法。對方答「我名叫『群』,因為我們多的緣故」,用的是眾數「我們」,就顯明在那人裏面存在著另一些靈。
一個靈魂值多少錢?
耶穌為救這一個人,容讓約二千頭豬闖下山崖。以一頭豬約二百斤、二千頭豬約四十萬斤豬肉、一斤二十元(取一個偏低的整數)計算,大約等值港幣八百萬元。這是刻意從寬的最低限度估算;物價會變,但結論不會變,因為耶穌後來更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。
為甚麼耶穌不許那人跟從祂?
合城的人已經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,耶穌不能再留下來向他們傳道。但那人是格拉森的原居民,是他們沒有權請他離開的,所以向他們傳福音的責任就落在他身上。結果他走遍低加波利,所做的超過耶穌所吩咐的十倍以上。
課程與教材
本文根據《生命研經》栽培課程第七課的錄影整理而成,重點放在這段經文的分段、主旨,以及幾個關鍵字詞的解釋,並非課程的全部內容。教師本原章另有逐節的背景資料、經文分析、栽培提示與課後討論,篇幅比本文詳盡;詳細的解釋與分析,請參閱《生命研經》教師本。
整個課程共十課,是為栽培初信者而設計的,內容也具福音性,同樣適合用在佈道事工上。

教師本適用於導師、主日學老師及教會同工,亦適合個人使用及教導兒童;學生本適用於學員個人使用,設有課後習作。
這一課的內容對很多人來說是非常有趣和罕有的,所以在教授之前,可以鼓勵組員邀請親朋戚友一同參加。
- 下一堂:撒種的比喻是甚麼意思?四種土壤逐一解釋(馬太福音十三章)
- 上一堂:信仰進程:撒瑪利亞婦人一步步認識耶穌(約翰福音四章)
- 課程資料與報名:生命研經栽培課程(共十課)
- 教材:《生命研經》教師本/學生本
- 教師本筆記:筆記下載
- 訂購與銷售點:香港、台灣、英國及歐洲銷售點
- 主講:李錦彬牧師
- 免費課程一覽:福音研經免費聖經課程
關於作者

李錦彬牧師(Pastor Li),建道神學院教牧學碩士、伯特利神學院道學碩士,並獲加拿大 Acadia 大學頒發臨床牧關家庭輔導(PCE)助理督導資格。他曾牧養三間教會,2012 年提早退休後,專心以寫作、講道與培訓作為事奉。
他所著的《福音研經栽培課程》曾於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主辦的「基督教教育教材獎勵計劃」獲「甲級」獎;著作涵蓋查經栽培、傳福音與靈界辨別三大範疇。
延伸閱讀:李錦彬牧師的簡介與著作一覽
